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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陈星真的笑了,他摇了摇头。
“阿初啊。”他这样叫他,他似乎已经很久这样叫过他了。估计也只有这样的时候,才有机会这样叫他。
醒着的顾夏阳,睡着的阿初。
阿初,早该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获得新生的人会有新的名字,即使是用别人的名字,能活下去,也是一种幸免。
陈星其实从来没有说过,他是很佩服顾夏阳的,从心底里佩服,顾夏阳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的很精彩,起码在别人眼里绝对精彩。
只是他总是会在这样的时候去怀念过去,去记得一个叫陆初的男孩儿。
陈星还能很清楚地回忆起自己第一次见到陆初时的场景。那一双比任何人的都要倔强的眸子,包含的是他那时候最想要表现出来的,却只敢偷偷藏起来的情绪。
他那时候已经和其他被教育过的孩子一样,滋生出了害怕的心理,那些人指使他在大马路上去冲撞别人,然后从别人身上摸点东西。
即使一开始不会愿意去做,可有时候不愿意做的事情总有一天也是要去做的,小孩子不会去想那么多,他们只是想要简单地填饱自己的肚子就好了。最早偷到东西的人最早吃饭,剩下的人当然吃别人剩下来的饭。陈星在偷了一年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别人剩下来的饭了,他其实心里还有点骄傲的。
直到这个叫陆初的人出现,他发现他第一次连剩饭都没得吃了,陈星绝没有想到,这个在早上还倔强地说不跟自己这些乌合之众干他口中说的什么非法勾当的事情的人,明明挨的打最多都不肯掉一滴眼泪的人,却在今天晚上偷的最早偷的最多,他甚至还颇有些得意地去邀功。
按照规矩,最早偷到东西的人最先吃饭,陈星其实是有些不快的,不过想着第二其实和第一也差不多,食物准备的分量不多也足够三四个人吃了,他也没太计较。陈星总是会稍微有点良心地不会吃那么多,给后面的人留点。
直到轮到他的时候,他才晓得,这个叫陆初的人绝对没有什么良心。
“你怎么吃那么多!”陈星拉住了他,他差点是惊呼地说出来的。
陆初和陈星都已经十五岁的年纪,可陆初明显长的比陈星高很多,他居高临下,舔了舔嘴,挑挑眉,然后拍了下陈星的肩膀,“怎么,你不服气?”
当然是没有道理不服气的,没有人会给他不服气的机会,所以陈星决定从这个时刻开始就讨厌他。
小孩子的讨厌总是幼稚的,他记得那时候自己还很孩子气地把陆初的名字刻在院子里的树上,然后每天踹个七脚八脚。陆初后来因为这件事嘲笑了他很久,其实即使是顾夏阳也还是会嘲笑的,他会笑的不可开交地说:“陈星,你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陈星当然不会理他,只不过会在转过身的时候也忍不住露出笑容,确实还是蛮好笑的他想。
讨厌陆初的幸福时光也并没有很久,这种讨厌一直持续到一个晚上。陈星摸了不该摸的人,按道上的规矩,这双手是留不得了。
当时陈星吓得一下子眼泪就掉了出来,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敢出头说话的,然后陆初突然一个耳光就甩到了他的脸上,陈星当时脑子嗡嗡地,觉得耳朵都被打出回音来了,他听见陆初大声地就骂:“你怎么回事!连刘老大这样的人物都敢偷!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陈星这下连眼泪都不敢掉了,他想恨恨地拿目光去瞪陆初,可惜他那时连头都已经抬不起来。
脑子里嗡嗡地,听着陆初说那些阿谀奉承的话,他忽然就明白了陆初是在救自己,一下子心里横冲直撞地也不知道涌上了什么情绪。
陈星的手安然无恙,只不过是挨了一顿打,一起被打的还有陆初。
……
“哎呦,好疼啊!”谁都听的出来陆初是故意说这么大声,也知道是说给谁听的。
“谢谢。”陈星这辈子说的第一句谢谢,是说给陆初的,这声谢谢里还有点委屈的意思。
“哟,还真像个娘们儿。”陆初笑他。
陈星没有顶嘴,他也笑了。
一笑泯恩仇。
陈星突然就感觉到了友谊的小船竖了起来,他是到后来才发现上了贼船的,如果他知道后来要为这艘破船处理这么多破事,他当初一定不会说那声谢谢。
陆初让他叫他老大,他不叫,所以就叫他阿初了。听起来不错的名字,其实陈星一直觉得不论是阿初还是夏阳,都不太适合这个人。虽然是朋友,陈星还是会替名字可惜,这么纯情的名字,怎么就交代在了这么个玩意儿身上。
后来他们一起合作偷东西,百无一失;一起欺负新来的伙计,耀武扬威;一起偷懒,一起看片,陆初去摸女生的屁股,然后陈星陪着他一起被对方的凯子叫来的人追十条街。至于私底下自称北海街双煞什么的也不会有人管,陈星觉得生活没有比这更自在的了,这样有忧无惧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两年。
再后来他发现他好像又并不是很了解阿初,阿初远没有他看起来那么简单,他有时候会在夜里看见阿初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的月光,明亮却又暗淡的目光,这样的眼神让他产生一种阿初和他不在一个空间里的错觉,完全不一样的阿初。那些平时的骄傲和嘚瑟后面其实似乎蕴藏着很多的不同的东西,不过陆初既然有意伪装,他也没必要去深究。
陈星是在陆初变成顾夏阳的那天知道了所有事情的,阿初突然有一天就告诉他说,有一个叫顾夏阳的有钱人家少爷死了,他要用他的名字和身份替他活下去,还说以后可以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陈星差点没把喉咙里的煎饼馅呛到他脸上。陈星本来还想只当他脑抽了,做白日梦,但是他又知道陆初反常的情绪往往又最真实。后来他真的就变成了顾夏阳。
那天顾夏阳也像现在这样喝了很多酒,他很高兴,但是陈星却觉得很诡异,年纪不大醉的也快,顾夏阳的情绪很不稳定,他哭哭笑笑,疯疯癫癫的,嘴里一直说什么终于有机会了,还说什么等着看之类的话,陈星觉得下一秒都可以送他去精神病院就医了。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陈星在有一瞬间看见了他眼神里透露出来的狠戾,从来没有过的,最不像阿初的时候,甚至有些可怕,他觉得心里猛的噔了一下。
其实后来顾夏阳有很多时候都不会像阿初了。
喝醉了的顾夏阳说了很多以前的事,一些匪夷所思的事,陈星即使很惊讶,但也很安静。顾夏阳也说得很轻松很冷静,可陈星却总觉得他体会到了一种难言的伤,他突然间就觉得,原来这才是真正的阿初,恐怕这才是真正的陆初。
顾夏阳问他:“陈星,你有没有拼了命也一定要做到的事情?”
陈星说:“我不想拼了命,我只想好好活下去,快活地活下去。”
顾夏阳笑了,顾夏阳其实笑起来很好看,深深浅浅的两个酒窝,很有神的一双眼睛,这种笑里有几分落寞,也有几分羡艳的情绪,他说,“我祝你心想事成。”
后来顾夏阳走了,他没有不告而别,却也跟不告而别没什么两样,有一天晚上他忽然大发慈悲地请他吃了顿海底捞,第二天就再也没了踪影,他只在call机留了六个字的言,“我走了,会再见”。陈星去打听了才知道,顾家把他送出国了,他没有问过也没有想要去问他是用了什么本事手段当上有钱人家的少爷的,可陈星当时喉咙里非常苦涩地,想要问问他,再见是多久以后?很久他才闷闷地只发出了两个字音,“混蛋。”
再见混蛋已经是十年以后,那一天顾夏阳穿着制服,带着一副装逼式墨镜,他印象很深刻,嗯,挺帅,然后陈星就打了他一顿,顾夏阳也这么由他打了一顿,再然后顾夏阳就请他去了酒吧喝酒。
他们打闹着聊天,纵使恍然十年,依旧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只不过聊着聊着陈星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鬼知道这么些年这玩意儿成了开飞机的了,听起来好洋气的感觉!
陈星想起了他最近看的一本网游小说里面的一句话。麻雀飞上天,凤舞九重天。然后他又想到一个有趣的名词,“开飞机的混蛋”,哈哈大笑起来。
再后来越相处越觉得这个名词再合适他不过了,越长越帅,也越长越混蛋。
有一天,陈星突然就明白了顾夏阳这么仓促地就回来香港的原因,一家唐氏的企业在香港几乎是以闪电般的速度,在一夜之间就名声大躁了。
这家唐氏企业的老板叫唐之鸿,业界里私底下都喊唐秀才,既然都叫秀才了,当然该是很有才气的人。有人传当年唐之鸿在台湾的时候和陆氏的继承人陆成轩在当地是有名的两大才子,据说是大学时期的同窗好友,他们非但都有相同的才气,头脑,还有相同的抱负,任哪个人听说过他们,都会由衷地赞叹,可惜太过相似的两个人,始终不会是永远的朋友。
这一段双才的佳话止于十多年前,有谁能想到这么相似的两个人,真的就心仪了同一个女人,而且听说只不过是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农家女儿。本来这种事情最差的结果也不过是兄弟反目,一人得芳心罢了。十分奇怪的是,这个女人在嫁给了陆成轩后,这两人非但没有反目,反而在商业上的关系都更密切了。还有一件也是最最令人匪夷所思的趣事,十年后陆成轩的企业在数几日迅速萧条,随后他生了场大病就撒手人寰了。而他的夫人也就是当年那个农家女,百日都还没过,就带着自己的小儿子住进了唐家,不用故意声张也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现在唐之鸿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大家虽然诟病,也不经羡慕现在的这位唐夫人的好运气,不过据说她的那个儿子好像是在十七年前唐家起的一场大火里烧死了,大家也感叹,天道好轮回。
陈星在街边茶水厅听着这些坊间八卦,终于想起了什么。他跑去问顾夏阳,顾夏阳也只是笑,没有回答。
其实有些事情不用问也该明白,顾夏阳当然是要做些什么的,他总不会真的吃饱了没事做大老远跑回来当个安分守己的机长,他那时候阻止不了,现在也不会阻止。
陈星看着这个安安分分睡着的人,恐怕再醒过来就难有安分的时候了。他终于叹了口气。
“阿初,我也祝你心想事成。”
陈星离开了顾夏阳的家,这空荡荡的房子,辗辗转转,还是只会剩顾夏阳一个人。
但愿人醒,眼前依旧光明。
第三章
顾夏阳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又是第二天太阳又快落下去的时分。
他拉开窗帘,一瞬间,光芒四溢,暖橙的阳光在他看来也够刺眼了,他用手挡了挡,光线透过百叶窗在他身上撒下了一片斑驳。
阳光里还有酒的气味,那已经不再是什么好闻的味道,顾夏阳忽然涌上一股恶心感,就往厕所里跑。他没有吃东西,除了酒和着的酸水,已经吐不出什么东西来了。
吐完以后,又觉得胃里一阵刺刺的生痛,顾夏阳洗了把脸,他手撑在洗漱台前,看着镜子里有些颓废的自己,眉头解不太开。水滴从刘海滑落,从脸廓下巴滑落,落在地上氤氲开来,房子太过安静,水声滴答滴答,很清晰,清晰得诡异,同样诡异的镜子里折射的这双空洞的眼。他又若有所思地摸了摸刚生出来的青涩胡渣,像是忽然想到什么,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唇角扯出一个笑,一个绝对不怀好意的笑。
他明晚要去参加一个宴会,是一个相当甚大的宴会,宴会的主办方正是现在名噪一时的唐氏。所有有眼力见的业界高企都会又有代表人去参加,周梅是顾夏阳的母亲,顾氏现在的掌门人,她现在正在国外谈一比重要的生意,周梅是个疑心太重的人,即使他同样不信任顾夏阳,不过顾夏阳总归是未经商场之人,让他去,倒比其他人要放心,所以这次他被作为顾氏代表出席这次的宴会。
明天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夜晚,顾夏阳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了几分,哪些按耐不住的,迟早也会得到释放。
人在做一件重要的事情之前,总要保持最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面貌。顾夏阳打理了一番,已经没有了一点之前胡子拉茬的丧病模样,这是一张任哪个女人看了都挪不开眼的面孔,不算最英俊的,却是绝对摄人心魂的。
胃里又涌起一阵刺疼,他想到大概有一天半没吃过东西了,顾夏阳总不能在还没装完逼之前就饿死,这样的奇闻,恐怕陈星会大笑三天三夜。冰箱里已经没有了存粮,他觉得自己应该去附近的街上,吃点东西,于是带上一副墨镜就出了门。
倒霉的事情很快就来了,顾夏阳一出门就发现自己的车还停靠在夏何酒吧的门外,而附近最近的商贩街道离他所在的别墅区也要几公里。
不过这也凑趣,他已经好久没有坐过香港的循环公交了。
等上了车,顾夏阳又很郁闷地发现自己的钱包里除了整张整张的一千元面值港币,没有一点零钱。于是他在所有人的怪异的瞩目下,假装淡漠地投了一张一千元面值的港币进去,司机莫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冷笑了一声。
在这个地方做这样的事无疑是做了件蠢事,车上的人不会觉得你多有钱,而会觉得你有多装逼,顾夏阳有生以来第一次强行被迫装了个逼。既然装了就装到底,所以他脸上换上一副,看我干嘛,我就是有钱的败家模样。
等到所有人把注意力从顾夏阳身上转移开,已经是几分钟后的事情了,甚至还有人会时不时莫名地看他一眼。
顾夏阳正集中精力地装模作样,并没有注意到周围发生的一些微妙的事情,突然间地他听到了旁边传来的一句提醒的话,一个很清润又沉稳的声音。
“先生,你的钱包掉了,这位小哥帮你捡起来了。”
顾夏阳转过头,看见了和刚才的声音极契合的一张清润面孔。以及一个瘦瘦黑黑的,眼神闪躲的,手里拿着他的钱包的杀马特少年。
忽然就明白了。
他的眼静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这是一双具有侵略性的眼,可以深得像潭水般的瞳仁,他看进少年的眼睛里,好像要透过他的心灵去鞭策他,少年虽然还强装淡然,但他眼神里的恐惧已经表露无疑了,顾夏阳慢悠悠拿过他手里的钱包,眼睛却还一直落在少年的脸上,他说:“谢谢”。少年被这一声谢谢吓得赶紧挪到了离他更远的位置。
顾夏阳其实也没有想怎么样,只不过吓吓他罢了,毕竟这也算是遇见老同行了,不过这小子实在窝囊,没他当年的半点风范,他摇摇头。
顾夏阳还是感激提醒他的哥们儿,毕竟现在像这样不会视而不见的人已经不多了,确实难得。顾夏阳看着他这幅样子也像是颇有气度的君子之人,心里也些许赞赏,向他点头示意,不过这哥们儿却又像是视而不见的,他没有转过头回以示意,他的眼睛一直看着另一个地方。顾夏阳不以为然,他也看向其他地方。
等到下了车要换乘,顾夏阳发现刚刚提醒他的年轻人也下了车,他们都等在车站,中间隔了一段适度的距离,气氛颇有些尴尬。
阳光照的顾夏阳的鼻子痒痒的,半晌,他终于忍不住说:“刚才,谢谢了。”
那年轻人微微侧过头,勾起唇角清爽的笑,清润沉稳的声音又响起,“没事,举手之劳。”
然后又是一段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