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续前题(2)
根据人类天性,我们知道人类对某件事物的亲密关系与他和这个目标之间的距离成正比。根据同一原理,个人对家庭比邻居亲密,对邻里比一般社会亲密,每州人民对地方政府的偏爱心理胜过他们对联邦政府的偏爱心理;除非后者的行政表现远较前者为优,此种情况不会改变。
各州的工作目标对人心的这种强烈倾向予以极为有力的支持。
必须由地方行政当局加以管制的细微的利害关系种类繁多,其影响遍及于社会的每一部分,但若要个别加以讨论,实嫌过于烦琐、沉闷,虽然有助于说明问题,终归是得不偿失。
要说明此种情况,只需举出州政府所具有的一种优越形势就够了-我指普通的刑事和民事司法裁判权。这是使人民顺从,依附政府的最有力,最普遍的诱因。政府是人民生命和财产的直接的有形的保护人,在它的经常活动中,大众看见它的恩泽广被,也看见它的威严可怕,它对个人(56书库 ,由此产生出一种最有利的情况,它使人民对政府发生敬畏、尊重和亲密的感情。这种伟大社会凝合力之得以向四方扩张,几乎完全是通过地方政府的行政系统,单凭这一力量就可以保证使这些政府对它们自己的人民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使它们经常能够与联邦的权力抗衡,并且常常成为后者的危险对手。
另一方面,全国政府的活动不大容易为大众察知,它的利益主要只有爱用思想的人才会发现。因为它所照顾的是一般性的利益,人民不易感受到它的影响;因此就不大可能激发出一种习惯性的顺从感觉,是一种积极的感情上的依附。
我们所熟悉的一切联邦组织的经验,对上面的推论提供了充分的证明。
虽然,严格地说,古代封建制度不是联邦组织,但是它们具有此类组织的性质。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元首或君主,其权力及于整个国家;下面有若干臣服的贵族,他们拥有大量封地,再下面还有一系列的家臣和下属,他们由于对主人的忠诚和服从而占有并耕种这些土地。每一个贵族在他自己的封地内是一个元首。此种情况使贵族不断地反抗君主的权力,使贵族之间经常发生战争。国家君主的权力一般都微弱,不足以保持公共和平或保护人民,使他们不受直接领主的压迫。这一时期的欧洲历史,史学家特称之为封建的无政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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